適宜香港地區
使用之

適宜香港地區 使用之 華倫泰憲法

第 II. 條
權力分配

政權將交予聯邦政府及州政府、以及其立法機構、執行單位當中做分配。預算之編制也將依工作性質做分配。我們當今的政府並未採用這種將相同費用集中管理的節儉制度,政府預算允許各部會之間位同樣的花費重複申請經費,不但加速燒錢,也製造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煩。我們現下遵循的憲法皆未對此做整理規劃,因為麥迪遜憲法是於1700年間編寫,早已不符合現代社會得各項現狀及需求

在權力的分佈上,大型的全國性計畫可交予聯邦政府處理,在地性質的計畫則交予州政府處理。 其餘的權力分配則按邏輯以性質、或以事務之關聯性來做分配。為因應未來將成立的區域性節能發電廠及高效能太陽能公路架構,電線與通訊用纜線應沿著高速公路設置。電力從遙遠的發電廠傳送給各端使用者的過程便已將一半以上的電力消耗掉了,所以將發電廠按區而建可使用電量降低一半。既然是採用區域制,其將屬於州政府管轄。州政府也相對的要擔起發電廠的架構規劃及建置之責任。聯邦政府會管轄人民個人資料、證照之取得、教育、培訓支票稅金等。簡單的說,就是聯邦政府管理軟體,州政府管理硬體。

財務方面要考量的是必要與非必要預算規劃、哪些稅金將成為國庫的收入、多少稅金由誰分攤、金錢流向、由誰來核准各項開銷? 在稅金與國庫收入的部分,將採取簡潔的單一稅制,以此取代所有雜七雜八分繳的稅項,並可實際的依照每十二年一次、按人民規劃的預算比例,直接用在一個完整又協調的體系上。這部分在後續經濟議題中將會詳細說明。

新的司法體系將打造免費的網路審核庭,為人民帶來迅速有效率的服務機能。不須請律師、不讓財團及不肖律師從中謀利。由3位專業法官以多角度立場提供非約束性的建議和調停,人民將擁有正當程序權,包括法庭審核及上訴。最高法院法官會經選舉、而非指名產生。有執行權的官職將會更快的由適當人選擔任。這部分在後續司法議題中會詳細說明。

在擔任任何要職前每個人都該先客觀的檢查自己,記住那句話: “態度決定高度” 。 抱持宏觀,讓自己提供解答而不是問題。切勿因為自己找不到自己的定位而去干擾其他已經確切的找到了最佳定位的人。有些人對於我為什麼要這項建樹傾盡畢生之精力和錢財,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他們必須明白,就是有那麼些人願意當付出者,不是為了謀利。那些愛躺著發號施令、對華倫泰憲法放馬後炮的大塊頭們必理解,推出一套完善的憲法跟打一場足球相比肯定是制定憲法複雜多了,憲法更不是在編撰奇幻文學。這裡談論的是人民生計。因為有著以自我為中心的官員作祟,現在的社會才充斥著混亂、乏力和不開心的人民。雖然大部分的時候人民的訴求是有被滿足,但有更多時候是需做一些不合理的讓步才會有回應。但是做讓步的那些人永遠不會是官員。

我見過的每位所謂的專家,都從我身上學到了東西。剛開始,我當然是尊重其專業,直到我發現他們對我的理念無所貢獻,根本不是自稱的專家為止。於是,我接手教他們該怎麼做,並且鞭策他們直到他們能做到盡善盡美為止。將所有心力投注在如何躲避責任、不服從紀律、混日子的人始終都無法明白,其實將自己的份內事做到盡善盡美反而還比較輕鬆。人類具有先天的創意性。我剛開始解釋華倫泰憲法的運作方式時,每位專家都不以為然,甚至解釋到最不容易理解的核心點時仍然不明所以。但到了最後,每位專家都信服於我、支持我的信念、並學會了盡善盡美的做事原則。在熟悉了盡善盡美的做事原則之後,接下來的挑戰就是如何維持好這份原則,甚至做得比現在還要好。孤軍奮戰容易失敗。邁向成功需要的不只是一位成功的案例或是單獨一位老師。達到成功所需要的是全民皆有意願想做到最好,並願意世代守護甚至超越這份成就。

人的互動是教學相長的,若我們想平安度過即將來臨的亂世,大家都必須為社會付出。 因此,我提出的P-12 學制將焦點擺在發展每位孩童的天賦及專長,引導他們向成功的經營者角色發展,用人際互動課程讓他們培養高情緒管理。發展自身的天賦並達成使命使人愉悅,而將人際關係經營成功也同樣使人愉悅滿足。 不進則退,沒有成長就等於沒有在體驗人生。沒有體驗過人生則不會有喜悅。華倫泰憲法給予我們的人民生活自由以及追尋個人快樂的自由。這也是傑佛遜當年寫下 “特定無法被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人身自由、以及追尋自身之快樂的自由” 時所想傳達的意義。

第 I. 篇 國家治理方針

第 1. 節 聯邦政府與各州將承擔一切治國重任,城市及鄉鎮政府則無此責任:

華倫泰憲法將治國重責交予聯邦政府與州政府這兩個可管理、可質詢、性質又不重複的體系,而未將城市和鄉鎮政府納入,是要避免形成四個性質重疊、作業不夠透明化、並且相互推卸責任的混亂狀態。一切司法工作與責任由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分攤管理。城市與鄉鎮政府將被移除,以簡化政府的編制,減少人民要監督的政治官員和政治部會單位。並且移除政府與各部會當中性質與工作重疊的多餘單位,讓人民能在第一時間就掌握住甚麼問題是由誰負責,同時也能有效地追蹤政府及各部會實際開銷是否與預算資金流向吻合。

… 全國上下將統一遵守所有法規,除非某項法規不切實際:

華倫泰憲法規定,州與聯邦政府的法規必須一致,讓所有人民對法律的了解是清楚一致的, 且無論搬遷至何處法律仍然不變,並且全國各處都必須遵循統一的準則。既然州政府掌握部分權力,每州就應當依循同樣的準則,而不是讓人民花大量時間在背五十套不同的法規。通用法規基本上會一致。行車時速限制、刑法、建築規範、行為過失、噪音管理等之相關法規基本上會一致,但也會因時因地的依實際狀況做些微調整。

華倫泰憲法當中許多的條例一再地強調一致性,是為使人民能夠更清楚了解自家政府,能在民主政治中更有參與感,並且於問題產生時清楚知道依法該如何處置,而不是不知該遵守五十套不同的法規中的哪一套。能用常識常理判斷就是最佳的規範。法規的一致性將使其易於遵守、使民心安定、並且讓司法單位有足夠心力使法規愈加親民,而不是變成鑽漏洞遊戲。有條理的環境將會孕育理性的人民。

… 依憲法未交付予、或不受 Hong Kong 控管的權力,將保留給各州或是人民行使;

第 2. 節 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不得刪減人民的權力、特權、以及豁免權;

第 3. 節 每州必定會以共和政體的型態組政:

共和政體: 一種以共和方式進行管理的憲法或是政府。

共和國: 絕對權是屬於人民、或其人民的代表之國體。總統由選舉或提名產生,而非以家族繼承或君權神授的方式產生。

… 州與州之間將秉持充分信任與尊重:

每州都有交易需求、有授信額度、並且需支付員工薪資。

第 4. 節 政府的任何單位都有權力要求職責所屬但未充分執行其職責之單位、需依照憲法規定執行職責; 若職責依舊未執行,得越過職責所屬單位自行執行,並得以要求職責所屬單位給予因未依法執行責任所造成之損害賠償:

此條例允許部會、部會之管理人、及於州政府或聯邦政府中任職者,得以於法規未由職責所屬單位依法執行時,提出執行要求。若依舊未由職責所屬單位執行,上述之人員得以代為執行、並要求職責所屬單位補償因未依法執行職責所造成之損害。這樣可形成一項強而有力的誘因,督促各部會各官員都將自己的職務做到最好。再次強調,華倫泰憲法的幾項主要宗旨在實行之時可能會需要經歷幾次警告提醒,才能駕輕就熟的運作,但重點是,經公投選出的官員必須在崗位上全力以赴、盡忠職守,沒有可能再讓他們徇私舞弊了。人民有權力要求國家憲法依法執行。

第 II. 篇 政府各部會

第 1. 節 聯邦政府中各部會之首長將由總統指名,並經多數議員同意後就任。國務卿將由各州州長指派,並在得到各州立委多數票後就任。選舉事務處的處長將由最高法院法官指派,並聽命於人民:。

第 2. 聯邦政府及各州政府之分支,將依華倫泰憲法,對其各個部門、機關、局、以及其他隸屬單位進行重整:

我國政府目前大約有20,000個部門機關。憲法中不可能逐一載明所有的政府部門,因為一個部門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關係到其是否有真正為民服務,其必要性也會隨著社會的不斷變遷而更動。憲法的本質是做為治國的概要及規則,不適宜時則更改。

政府各部門有如身體的重要器官。當中官員則是維持生命的血液。我們目前的政府官員備感壓力、工作上只能自力更生或在貪腐官僚當中夾縫求生,且感受不到任何成就感。想好好為人民做事反而變成不可能任務,似乎混亂才是王道。領頭者不是缺乏遠見、創新,不然就是有抱負但處處被制肘,或是尸位素餐的人。

華倫泰憲法規定政府各部會必須透過簡明、易於操作的各種介面向人民提供協助與資訊。人民會接觸到的政府人員必須是熱心、樂於助人的,而不是擺著臭臉踢皮球、講空話的。廉明的政府才會有清楚自己職責、並能有效為人民提供協助解決問題的官員。政府官員必須有發揮空間來在所屬的單位、機構、練全力衝刺,並讓心思精力專注在如何達成任務工作上。

讓優秀的員工及上司有機會和空間一展長才,他們便會工作愉快,進而為人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在華倫泰憲法頒佈之初,設置彈性化的工作制度能幫助政府成員以有效率有系統的方式找到自己的定位,工作上沒有職務重疊的問題,工作文化是精益求精,這都將使我們的政府優秀且強大,並能為國家奠定百年大業。在人事方面將會持續的去蕪存菁,直到每位政府員工都清楚自己的定位與職責,以一心求好的態度服務人民。人在能發揮自己的才能時總是最快樂最積極的,若是做自己厭惡的工作則會逃避及消極。一個沒有制度的、混亂的政府就是造就人人無法適得其所的溫床。

… 避免職務重複:

華倫泰憲法明定政府各部門性質不得重複。一項工作就維持一個連絡窗口。如此才能賞罰分明,確切追蹤到事情的源頭,透過經驗學習分享,打造完善幸福的社會。

… 向人民公開政府各司務之負責人、相關人員的名字及聯絡方式:

華倫泰憲法會將所有司務之聯絡窗口的人員及其聯絡方式向人民公開。這類的資訊本就應當透明化。真實的面對狀況才能解決問題,讓人依據其專長各司其職,賞罰分明,並將成功模式及創新的思維廣為分享。

…明瞭易懂的預算編制;清楚列出稅金如何、於何、為何被使用,以及由誰決定:

華倫泰憲法要求負責政府預算的部門須將人民繳納的稅收以一般人能看懂的白話、非過度深奧的計算法連同標準會計演算法,如何分配、用於何事,向人民公開。稅金流向、未來將用於何處、使用原因、被誰接收、由誰使用、使用明細,一切紀錄都必須讓人民知道,因為稅金是人民所提供的。這樣做有甚麼附加優勢呢? 第一, 政府部門的成員知道他們的一切決策及花費都將受到審視。第二,政府部門將會積極地整理及記錄開銷明細。第三,有規劃的經費使用能使政府部門對相關細節及大方向都有更深的了解。第四,人人皆得以監察政府開銷。稅由人民繳納,人民自然會積極的關注他們繳的錢的流向,政府開銷以清楚易懂的方式編列便能使人民樂於進行開銷之監督。第五,由人民監督政府經費流向,不僅能防止金錢誤用。只要知道錢流向,還能抓出其他具體及數據方面的失誤。一分錢一分貨這個道理是不變的。經費只要有被正確、即時的使用,就不會出現劣質的結果。如此能夠防患未然,促進進步,並且能建立優質有效的工作標準。

… 建立有效率的平台來提報問題;提供友善介面讓人民反應政府是否有將稅金應用得當; 訂定順暢的流程使問題能夠盡快修正:

華倫泰憲法主張政府部門應當為人民提供方便普及的管道、介面和程式來對政府部門的績效作評估,或舉報問題。政府必須建立一套民意回應流程,來確保舉報的問題有被處理,並且人民對政府的評估有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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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宜香港地區 使用之 華倫泰憲法

第 II. 條
權力分配

政權將交予聯邦政府及州政府、以及其立法機構、執行單位當中做分配。預算之編制也將依工作性質做分配。我們當今的政府並未採用這種將相同費用集中管理的節儉制度,政府預算允許各部會之間位同樣的花費重複申請經費,不但加速燒錢,也製造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煩。我們現下遵循的憲法皆未對此做整理規劃,因為麥迪遜憲法是於1700年間編寫,早已不符合現代社會得各項現狀及需求

在權力的分佈上,大型的全國性計畫可交予聯邦政府處理,在地性質的計畫則交予州政府處理。 其餘的權力分配則按邏輯以性質、或以事務之關聯性來做分配。為因應未來將成立的區域性節能發電廠及高效能太陽能公路架構,電線與通訊用纜線應沿著高速公路設置。電力從遙遠的發電廠傳送給各端使用者的過程便已將一半以上的電力消耗掉了,所以將發電廠按區而建可使用電量降低一半。既然是採用區域制,其將屬於州政府管轄。州政府也相對的要擔起發電廠的架構規劃及建置之責任。聯邦政府會管轄人民個人資料、證照之取得、教育、培訓支票稅金等。簡單的說,就是聯邦政府管理軟體,州政府管理硬體。

財務方面要考量的是必要與非必要預算規劃、哪些稅金將成為國庫的收入、多少稅金由誰分攤、金錢流向、由誰來核准各項開銷? 在稅金與國庫收入的部分,將採取簡潔的單一稅制,以此取代所有雜七雜八分繳的稅項,並可實際的依照每十二年一次、按人民規劃的預算比例,直接用在一個完整又協調的體系上。這部分在後續經濟議題中將會詳細說明。

新的司法體系將打造免費的網路審核庭,為人民帶來迅速有效率的服務機能。不須請律師、不讓財團及不肖律師從中謀利。由3位專業法官以多角度立場提供非約束性的建議和調停,人民將擁有正當程序權,包括法庭審核及上訴。最高法院法官會經選舉、而非指名產生。有執行權的官職將會更快的由適當人選擔任。這部分在後續司法議題中會詳細說明。

在擔任任何要職前每個人都該先客觀的檢查自己,記住那句話: “態度決定高度” 。 抱持宏觀,讓自己提供解答而不是問題。切勿因為自己找不到自己的定位而去干擾其他已經確切的找到了最佳定位的人。有些人對於我為什麼要這項建樹傾盡畢生之精力和錢財,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他們必須明白,就是有那麼些人願意當付出者,不是為了謀利。那些愛躺著發號施令、對華倫泰憲法放馬後炮的大塊頭們必理解,推出一套完善的憲法跟打一場足球相比肯定是制定憲法複雜多了,憲法更不是在編撰奇幻文學。這裡談論的是人民生計。因為有著以自我為中心的官員作祟,現在的社會才充斥著混亂、乏力和不開心的人民。雖然大部分的時候人民的訴求是有被滿足,但有更多時候是需做一些不合理的讓步才會有回應。但是做讓步的那些人永遠不會是官員。

我見過的每位所謂的專家,都從我身上學到了東西。剛開始,我當然是尊重其專業,直到我發現他們對我的理念無所貢獻,根本不是自稱的專家為止。於是,我接手教他們該怎麼做,並且鞭策他們直到他們能做到盡善盡美為止。將所有心力投注在如何躲避責任、不服從紀律、混日子的人始終都無法明白,其實將自己的份內事做到盡善盡美反而還比較輕鬆。人類具有先天的創意性。我剛開始解釋華倫泰憲法的運作方式時,每位專家都不以為然,甚至解釋到最不容易理解的核心點時仍然不明所以。但到了最後,每位專家都信服於我、支持我的信念、並學會了盡善盡美的做事原則。在熟悉了盡善盡美的做事原則之後,接下來的挑戰就是如何維持好這份原則,甚至做得比現在還要好。孤軍奮戰容易失敗。邁向成功需要的不只是一位成功的案例或是單獨一位老師。達到成功所需要的是全民皆有意願想做到最好,並願意世代守護甚至超越這份成就。

人的互動是教學相長的,若我們想平安度過即將來臨的亂世,大家都必須為社會付出。 因此,我提出的P-12 學制將焦點擺在發展每位孩童的天賦及專長,引導他們向成功的經營者角色發展,用人際互動課程讓他們培養高情緒管理。發展自身的天賦並達成使命使人愉悅,而將人際關係經營成功也同樣使人愉悅滿足。 不進則退,沒有成長就等於沒有在體驗人生。沒有體驗過人生則不會有喜悅。華倫泰憲法給予我們的人民生活自由以及追尋個人快樂的自由。這也是傑佛遜當年寫下 “特定無法被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人身自由、以及追尋自身之快樂的自由” 時所想傳達的意義。

第 I. 篇 國家治理方針

第 1. 節 聯邦政府與各州將承擔一切治國重任,城市及鄉鎮政府則無此責任:

華倫泰憲法將治國重責交予聯邦政府與州政府這兩個可管理、可質詢、性質又不重複的體系,而未將城市和鄉鎮政府納入,是要避免形成四個性質重疊、作業不夠透明化、並且相互推卸責任的混亂狀態。一切司法工作與責任由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分攤管理。城市與鄉鎮政府將被移除,以簡化政府的編制,減少人民要監督的政治官員和政治部會單位。並且移除政府與各部會當中性質與工作重疊的多餘單位,讓人民能在第一時間就掌握住甚麼問題是由誰負責,同時也能有效地追蹤政府及各部會實際開銷是否與預算資金流向吻合。

… 全國上下將統一遵守所有法規,除非某項法規不切實際:

華倫泰憲法規定,州與聯邦政府的法規必須一致,讓所有人民對法律的了解是清楚一致的, 且無論搬遷至何處法律仍然不變,並且全國各處都必須遵循統一的準則。既然州政府掌握部分權力,每州就應當依循同樣的準則,而不是讓人民花大量時間在背五十套不同的法規。通用法規基本上會一致。行車時速限制、刑法、建築規範、行為過失、噪音管理等之相關法規基本上會一致,但也會因時因地的依實際狀況做些微調整。

華倫泰憲法當中許多的條例一再地強調一致性,是為使人民能夠更清楚了解自家政府,能在民主政治中更有參與感,並且於問題產生時清楚知道依法該如何處置,而不是不知該遵守五十套不同的法規中的哪一套。能用常識常理判斷就是最佳的規範。法規的一致性將使其易於遵守、使民心安定、並且讓司法單位有足夠心力使法規愈加親民,而不是變成鑽漏洞遊戲。有條理的環境將會孕育理性的人民。

… 依憲法未交付予、或不受 Hong Kong 控管的權力,將保留給各州或是人民行使;

第 2. 節 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不得刪減人民的權力、特權、以及豁免權;

第 3. 節 每州必定會以共和政體的型態組政:

共和政體: 一種以共和方式進行管理的憲法或是政府。

共和國: 絕對權是屬於人民、或其人民的代表之國體。總統由選舉或提名產生,而非以家族繼承或君權神授的方式產生。

… 州與州之間將秉持充分信任與尊重:

每州都有交易需求、有授信額度、並且需支付員工薪資。

第 4. 節 政府的任何單位都有權力要求職責所屬但未充分執行其職責之單位、需依照憲法規定執行職責; 若職責依舊未執行,得越過職責所屬單位自行執行,並得以要求職責所屬單位給予因未依法執行責任所造成之損害賠償:

此條例允許部會、部會之管理人、及於州政府或聯邦政府中任職者,得以於法規未由職責所屬單位依法執行時,提出執行要求。若依舊未由職責所屬單位執行,上述之人員得以代為執行、並要求職責所屬單位補償因未依法執行職責所造成之損害。這樣可形成一項強而有力的誘因,督促各部會各官員都將自己的職務做到最好。再次強調,華倫泰憲法的幾項主要宗旨在實行之時可能會需要經歷幾次警告提醒,才能駕輕就熟的運作,但重點是,經公投選出的官員必須在崗位上全力以赴、盡忠職守,沒有可能再讓他們徇私舞弊了。人民有權力要求國家憲法依法執行。

第 II. 篇  政府各部會

第 1. 節 聯邦政府中各部會之首長將由總統指名,並經多數議員同意後就任。國務卿將由各州州長指派,並在得到各州立委多數票後就任。選舉事務處的處長將由最高法院法官指派,並聽命於人民:。

第 2. 聯邦政府及各州政府之分支,將依華倫泰憲法,對其各個部門、機關、局、以及其他隸屬單位進行重整:

我國政府目前大約有20,000個部門機關。憲法中不可能逐一載明所有的政府部門,因為一個部門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關係到其是否有真正為民服務,其必要性也會隨著社會的不斷變遷而更動。憲法的本質是做為治國的概要及規則,不適宜時則更改。

政府各部門有如身體的重要器官。當中官員則是維持生命的血液。我們目前的政府官員備感壓力、工作上只能自力更生或在貪腐官僚當中夾縫求生,且感受不到任何成就感。想好好為人民做事反而變成不可能任務,似乎混亂才是王道。領頭者不是缺乏遠見、創新,不然就是有抱負但處處被制肘,或是尸位素餐的人。

華倫泰憲法規定政府各部會必須透過簡明、易於操作的各種介面向人民提供協助與資訊。人民會接觸到的政府人員必須是熱心、樂於助人的,而不是擺著臭臉踢皮球、講空話的。廉明的政府才會有清楚自己職責、並能有效為人民提供協助解決問題的官員。政府官員必須有發揮空間來在所屬的單位、機構、練全力衝刺,並讓心思精力專注在如何達成任務工作上。

讓優秀的員工及上司有機會和空間一展長才,他們便會工作愉快,進而為人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在華倫泰憲法頒佈之初,設置彈性化的工作制度能幫助政府成員以有效率有系統的方式找到自己的定位,工作上沒有職務重疊的問題,工作文化是精益求精,這都將使我們的政府優秀且強大,並能為國家奠定百年大業。在人事方面將會持續的去蕪存菁,直到每位政府員工都清楚自己的定位與職責,以一心求好的態度服務人民。人在能發揮自己的才能時總是最快樂最積極的,若是做自己厭惡的工作則會逃避及消極。一個沒有制度的、混亂的政府就是造就人人無法適得其所的溫床。

… 避免職務重複:

華倫泰憲法明定政府各部門性質不得重複。一項工作就維持一個連絡窗口。如此才能賞罰分明,確切追蹤到事情的源頭,透過經驗學習分享,打造完善幸福的社會。

… 向人民公開政府各司務之負責人、相關人員的名字及聯絡方式:

華倫泰憲法會將所有司務之聯絡窗口的人員及其聯絡方式向人民公開。這類的資訊本就應當透明化。真實的面對狀況才能解決問題,讓人依據其專長各司其職,賞罰分明,並將成功模式及創新的思維廣為分享。

…明瞭易懂的預算編制;清楚列出稅金如何、於何、為何被使用,以及由誰決定:

華倫泰憲法要求負責政府預算的部門須將人民繳納的稅收以一般人能看懂的白話、非過度深奧的計算法連同標準會計演算法,如何分配、用於何事,向人民公開。稅金流向、未來將用於何處、使用原因、被誰接收、由誰使用、使用明細,一切紀錄都必須讓人民知道,因為稅金是人民所提供的。這樣做有甚麼附加優勢呢? 第一, 政府部門的成員知道他們的一切決策及花費都將受到審視。第二,政府部門將會積極地整理及記錄開銷明細。第三,有規劃的經費使用能使政府部門對相關細節及大方向都有更深的了解。第四,人人皆得以監察政府開銷。稅由人民繳納,人民自然會積極的關注他們繳的錢的流向,政府開銷以清楚易懂的方式編列便能使人民樂於進行開銷之監督。第五,由人民監督政府經費流向,不僅能防止金錢誤用。只要知道錢流向,還能抓出其他具體及數據方面的失誤。一分錢一分貨這個道理是不變的。經費只要有被正確、即時的使用,就不會出現劣質的結果。如此能夠防患未然,促進進步,並且能建立優質有效的工作標準。

… 建立有效率的平台來提報問題;提供友善介面讓人民反應政府是否有將稅金應用得當; 訂定順暢的流程使問題能夠盡快修正:

華倫泰憲法主張政府部門應當為人民提供方便普及的管道、介面和程式來對政府部門的績效作評估,或舉報問題。政府必須建立一套民意回應流程,來確保舉報的問題有被處理,並且人民對政府的評估有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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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宜香港地區 使用之 華倫泰憲法

第 II. 條
權力分配

政權將交予聯邦政府及州政府、以及其立法機構、執行單位當中做分配。預算之編制也將依工作性質做分配。我們當今的政府並未採用這種將相同費用集中管理的節儉制度,政府預算允許各部會之間位同樣的花費重複申請經費,不但加速燒錢,也製造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煩。我們現下遵循的憲法皆未對此做整理規劃,因為麥迪遜憲法是於1700年間編寫,早已不符合現代社會得各項現狀及需求

在權力的分佈上,大型的全國性計畫可交予聯邦政府處理,在地性質的計畫則交予州政府處理。 其餘的權力分配則按邏輯以性質、或以事務之關聯性來做分配。為因應未來將成立的區域性節能發電廠及高效能太陽能公路架構,電線與通訊用纜線應沿著高速公路設置。電力從遙遠的發電廠傳送給各端使用者的過程便已將一半以上的電力消耗掉了,所以將發電廠按區而建可使用電量降低一半。既然是採用區域制,其將屬於州政府管轄。州政府也相對的要擔起發電廠的架構規劃及建置之責任。聯邦政府會管轄人民個人資料、證照之取得、教育、培訓支票稅金等。簡單的說,就是聯邦政府管理軟體,州政府管理硬體。

財務方面要考量的是必要與非必要預算規劃、哪些稅金將成為國庫的收入、多少稅金由誰分攤、金錢流向、由誰來核准各項開銷? 在稅金與國庫收入的部分,將採取簡潔的單一稅制,以此取代所有雜七雜八分繳的稅項,並可實際的依照每十二年一次、按人民規劃的預算比例,直接用在一個完整又協調的體系上。這部分在後續經濟議題中將會詳細說明。

新的司法體系將打造免費的網路審核庭,為人民帶來迅速有效率的服務機能。不須請律師、不讓財團及不肖律師從中謀利。由3位專業法官以多角度立場提供非約束性的建議和調停,人民將擁有正當程序權,包括法庭審核及上訴。最高法院法官會經選舉、而非指名產生。有執行權的官職將會更快的由適當人選擔任。這部分在後續司法議題中會詳細說明。

在擔任任何要職前每個人都該先客觀的檢查自己,記住那句話: “態度決定高度” 。 抱持宏觀,讓自己提供解答而不是問題。切勿因為自己找不到自己的定位而去干擾其他已經確切的找到了最佳定位的人。有些人對於我為什麼要這項建樹傾盡畢生之精力和錢財,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他們必須明白,就是有那麼些人願意當付出者,不是為了謀利。那些愛躺著發號施令、對華倫泰憲法放馬後炮的大塊頭們必理解,推出一套完善的憲法跟打一場足球相比肯定是制定憲法複雜多了,憲法更不是在編撰奇幻文學。這裡談論的是人民生計。因為有著以自我為中心的官員作祟,現在的社會才充斥著混亂、乏力和不開心的人民。雖然大部分的時候人民的訴求是有被滿足,但有更多時候是需做一些不合理的讓步才會有回應。但是做讓步的那些人永遠不會是官員。

我見過的每位所謂的專家,都從我身上學到了東西。剛開始,我當然是尊重其專業,直到我發現他們對我的理念無所貢獻,根本不是自稱的專家為止。於是,我接手教他們該怎麼做,並且鞭策他們直到他們能做到盡善盡美為止。將所有心力投注在如何躲避責任、不服從紀律、混日子的人始終都無法明白,其實將自己的份內事做到盡善盡美反而還比較輕鬆。人類具有先天的創意性。我剛開始解釋華倫泰憲法的運作方式時,每位專家都不以為然,甚至解釋到最不容易理解的核心點時仍然不明所以。但到了最後,每位專家都信服於我、支持我的信念、並學會了盡善盡美的做事原則。在熟悉了盡善盡美的做事原則之後,接下來的挑戰就是如何維持好這份原則,甚至做得比現在還要好。孤軍奮戰容易失敗。邁向成功需要的不只是一位成功的案例或是單獨一位老師。達到成功所需要的是全民皆有意願想做到最好,並願意世代守護甚至超越這份成就。

人的互動是教學相長的,若我們想平安度過即將來臨的亂世,大家都必須為社會付出。 因此,我提出的P-12 學制將焦點擺在發展每位孩童的天賦及專長,引導他們向成功的經營者角色發展,用人際互動課程讓他們培養高情緒管理。發展自身的天賦並達成使命使人愉悅,而將人際關係經營成功也同樣使人愉悅滿足。 不進則退,沒有成長就等於沒有在體驗人生。沒有體驗過人生則不會有喜悅。華倫泰憲法給予我們的人民生活自由以及追尋個人快樂的自由。這也是傑佛遜當年寫下 “特定無法被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人身自由、以及追尋自身之快樂的自由” 時所想傳達的意義。

第 I. 篇 國家治理方針

第 1. 節 聯邦政府與各州將承擔一切治國重任,城市及鄉鎮政府則無此責任:

華倫泰憲法將治國重責交予聯邦政府與州政府這兩個可管理、可質詢、性質又不重複的體系,而未將城市和鄉鎮政府納入,是要避免形成四個性質重疊、作業不夠透明化、並且相互推卸責任的混亂狀態。一切司法工作與責任由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分攤管理。城市與鄉鎮政府將被移除,以簡化政府的編制,減少人民要監督的政治官員和政治部會單位。並且移除政府與各部會當中性質與工作重疊的多餘單位,讓人民能在第一時間就掌握住甚麼問題是由誰負責,同時也能有效地追蹤政府及各部會實際開銷是否與預算資金流向吻合。

… 全國上下將統一遵守所有法規,除非某項法規不切實際:

華倫泰憲法規定,州與聯邦政府的法規必須一致,讓所有人民對法律的了解是清楚一致的, 且無論搬遷至何處法律仍然不變,並且全國各處都必須遵循統一的準則。既然州政府掌握部分權力,每州就應當依循同樣的準則,而不是讓人民花大量時間在背五十套不同的法規。通用法規基本上會一致。行車時速限制、刑法、建築規範、行為過失、噪音管理等之相關法規基本上會一致,但也會因時因地的依實際狀況做些微調整。

華倫泰憲法當中許多的條例一再地強調一致性,是為使人民能夠更清楚了解自家政府,能在民主政治中更有參與感,並且於問題產生時清楚知道依法該如何處置,而不是不知該遵守五十套不同的法規中的哪一套。能用常識常理判斷就是最佳的規範。法規的一致性將使其易於遵守、使民心安定、並且讓司法單位有足夠心力使法規愈加親民,而不是變成鑽漏洞遊戲。有條理的環境將會孕育理性的人民。

… 依憲法未交付予、或不受 Hong Kong 控管的權力,將保留給各州或是人民行使;

第 2. 節 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不得刪減人民的權力、特權、以及豁免權;

第 3. 節 每州必定會以共和政體的型態組政:

共和政體: 一種以共和方式進行管理的憲法或是政府。

共和國: 絕對權是屬於人民、或其人民的代表之國體。總統由選舉或提名產生,而非以家族繼承或君權神授的方式產生。

… 州與州之間將秉持充分信任與尊重:

每州都有交易需求、有授信額度、並且需支付員工薪資。

第 4. 節 政府的任何單位都有權力要求職責所屬但未充分執行其職責之單位、需依照憲法規定執行職責; 若職責依舊未執行,得越過職責所屬單位自行執行,並得以要求職責所屬單位給予因未依法執行責任所造成之損害賠償:

此條例允許部會、部會之管理人、及於州政府或聯邦政府中任職者,得以於法規未由職責所屬單位依法執行時,提出執行要求。若依舊未由職責所屬單位執行,上述之人員得以代為執行、並要求職責所屬單位補償因未依法執行職責所造成之損害。這樣可形成一項強而有力的誘因,督促各部會各官員都將自己的職務做到最好。再次強調,華倫泰憲法的幾項主要宗旨在實行之時可能會需要經歷幾次警告提醒,才能駕輕就熟的運作,但重點是,經公投選出的官員必須在崗位上全力以赴、盡忠職守,沒有可能再讓他們徇私舞弊了。人民有權力要求國家憲法依法執行。

第 II. 篇 政府各部會

第 1. 節 聯邦政府中各部會之首長將由總統指名,並經多數議員同意後就任。國務卿將由各州州長指派,並在得到各州立委多數票後就任。選舉事務處的處長將由最高法院法官指派,並聽命於人民:。

第 2. 聯邦政府及各州政府之分支,將依華倫泰憲法,對其各個部門、機關、局、以及其他隸屬單位進行重整:

我國政府目前大約有20,000個部門機關。憲法中不可能逐一載明所有的政府部門,因為一個部門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關係到其是否有真正為民服務,其必要性也會隨著社會的不斷變遷而更動。憲法的本質是做為治國的概要及規則,不適宜時則更改。

政府各部門有如身體的重要器官。當中官員則是維持生命的血液。我們目前的政府官員備感壓力、工作上只能自力更生或在貪腐官僚當中夾縫求生,且感受不到任何成就感。想好好為人民做事反而變成不可能任務,似乎混亂才是王道。領頭者不是缺乏遠見、創新,不然就是有抱負但處處被制肘,或是尸位素餐的人。

華倫泰憲法規定政府各部會必須透過簡明、易於操作的各種介面向人民提供協助與資訊。人民會接觸到的政府人員必須是熱心、樂於助人的,而不是擺著臭臉踢皮球、講空話的。廉明的政府才會有清楚自己職責、並能有效為人民提供協助解決問題的官員。政府官員必須有發揮空間來在所屬的單位、機構、練全力衝刺,並讓心思精力專注在如何達成任務工作上。

讓優秀的員工及上司有機會和空間一展長才,他們便會工作愉快,進而為人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在華倫泰憲法頒佈之初,設置彈性化的工作制度能幫助政府成員以有效率有系統的方式找到自己的定位,工作上沒有職務重疊的問題,工作文化是精益求精,這都將使我們的政府優秀且強大,並能為國家奠定百年大業。在人事方面將會持續的去蕪存菁,直到每位政府員工都清楚自己的定位與職責,以一心求好的態度服務人民。人在能發揮自己的才能時總是最快樂最積極的,若是做自己厭惡的工作則會逃避及消極。一個沒有制度的、混亂的政府就是造就人人無法適得其所的溫床。

… 避免職務重複:

華倫泰憲法明定政府各部門性質不得重複。一項工作就維持一個連絡窗口。如此才能賞罰分明,確切追蹤到事情的源頭,透過經驗學習分享,打造完善幸福的社會。

… 向人民公開政府各司務之負責人、相關人員的名字及聯絡方式:

華倫泰憲法會將所有司務之聯絡窗口的人員及其聯絡方式向人民公開。這類的資訊本就應當透明化。真實的面對狀況才能解決問題,讓人依據其專長各司其職,賞罰分明,並將成功模式及創新的思維廣為分享。

…明瞭易懂的預算編制;清楚列出稅金如何、於何、為何被使用,以及由誰決定:

華倫泰憲法要求負責政府預算的部門須將人民繳納的稅收以一般人能看懂的白話、非過度深奧的計算法連同標準會計演算法,如何分配、用於何事,向人民公開。稅金流向、未來將用於何處、使用原因、被誰接收、由誰使用、使用明細,一切紀錄都必須讓人民知道,因為稅金是人民所提供的。這樣做有甚麼附加優勢呢? 第一, 政府部門的成員知道他們的一切決策及花費都將受到審視。第二,政府部門將會積極地整理及記錄開銷明細。第三,有規劃的經費使用能使政府部門對相關細節及大方向都有更深的了解。第四,人人皆得以監察政府開銷。稅由人民繳納,人民自然會積極的關注他們繳的錢的流向,政府開銷以清楚易懂的方式編列便能使人民樂於進行開銷之監督。第五,由人民監督政府經費流向,不僅能防止金錢誤用。只要知道錢流向,還能抓出其他具體及數據方面的失誤。一分錢一分貨這個道理是不變的。經費只要有被正確、即時的使用,就不會出現劣質的結果。如此能夠防患未然,促進進步,並且能建立優質有效的工作標準。

… 建立有效率的平台來提報問題;提供友善介面讓人民反應政府是否有將稅金應用得當; 訂定順暢的流程使問題能夠盡快修正:

華倫泰憲法主張政府部門應當為人民提供方便普及的管道、介面和程式來對政府部門的績效作評估,或舉報問題。政府必須建立一套民意回應流程,來確保舉報的問題有被處理,並且人民對政府的評估有得到回應。